灰色離婚革命..........
灰色離婚革命..........
這是美國社會學家布朗和林一芳發表於最新一期《老人醫學家》學刊的論文(Susan Brown and I-Fen Lin《The Gray Divorce Revolution》),內容探討美國新現象:過去二十年,在總離婚數目徐徐下降下,五十歲及以上的夫婦離婚率卻大增超過一倍。目前美國一年約有二百四十萬人離婚,五十歲及以上者已佔去四分之一,而此比例在二十年前只佔十分之一而已。為甚麼美國人臨老才離婚?此舉又將有何影響?
作者的解釋是老人離婚是和該批「嬰兒潮」成婚目標有關。嬰兒潮指美國於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六四年出生人口,他們上世紀七十年代達到成婚年齡,其對婚姻態度與父母及祖父母大為不同。作者將戰前即祖父母一代的婚姻稱為「制度型」,即是人有我有。至於戰後於五、六十年代成婚者叫做「伴侶型」,除搵個伴外,並無浪漫的要求。作者認為嬰兒潮最理想主義,所以對人生所有事物都有超乎前人的追求,故其婚姻是「個人型」:「他們極其自我,要求配偶滿足一己的需要。對婚姻憧憬超越人有我有以及夫妻角色,而要求對方為己設想及改變,要有快樂關係。」個人型的婚姻理想並不是容易滿足的,所以嬰兒潮一代本來就比上兩代容易走上離婚:美國五十歲及以上已婚人口中,超過五成三是離過婚的。因此灰色離婚革命有一怪因:離慣婚者更易離婚。
論文登在老人學刊,在於灰色離婚之影響:未來美國的單身耆老必將大增,社會福利及醫療負擔必更沉重。
作者的解釋是老人離婚是和該批「嬰兒潮」成婚目標有關。嬰兒潮指美國於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六四年出生人口,他們上世紀七十年代達到成婚年齡,其對婚姻態度與父母及祖父母大為不同。作者將戰前即祖父母一代的婚姻稱為「制度型」,即是人有我有。至於戰後於五、六十年代成婚者叫做「伴侶型」,除搵個伴外,並無浪漫的要求。作者認為嬰兒潮最理想主義,所以對人生所有事物都有超乎前人的追求,故其婚姻是「個人型」:「他們極其自我,要求配偶滿足一己的需要。對婚姻憧憬超越人有我有以及夫妻角色,而要求對方為己設想及改變,要有快樂關係。」個人型的婚姻理想並不是容易滿足的,所以嬰兒潮一代本來就比上兩代容易走上離婚:美國五十歲及以上已婚人口中,超過五成三是離過婚的。因此灰色離婚革命有一怪因:離慣婚者更易離婚。
論文登在老人學刊,在於灰色離婚之影響:未來美國的單身耆老必將大增,社會福利及醫療負擔必更沉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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